母女连环冤案终获清白,证据组合战破解司法迷局

浏览: 8 发布时间: 2023-03-22

F市一对母女的命运因两条微信转账记录被彻底改写 —— 女儿小丽因 "介绍卖淫" 一审获刑,母亲阿萍为女申冤反被指控 "妨害作证"。当两项罪名的阴影笼罩这个家庭时,刘校逢律师团队以证据组合战为刃,在二审与重审程序中层层解构控方逻辑,最终让两起关联案件在两年后迎来 "双撤案" 的逆转结局。

案情回顾

检察院指控,2020 年 3 月,女儿小丽通过微信分别收取嫖客李某1000 元、张某400 元,扣除转给 "中间人" 宁某的700 元、350 元后共获利 350 元,构成介绍卖淫罪。但小丽始终辩解:这些钱是与朋友吸食笑气的共同开支,向宁某转账系购买笑气费用。母亲阿萍在一审期间取得证人刘某的《情况说明》,却因证人庭审翻供,反被认定 "利诱教唆作证",涉嫌妨害作证罪。

一审法院采信了控方 "转账即嫖资" 的逻辑,判女儿小丽介绍卖淫罪,母亲阿萍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判处小丽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
母女二人拒绝认罪认罚,坚持要讨回公道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359条第一款规定,介绍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《刑法》第307条第一款规定,以暴力、威胁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辩护破局

刘校逢律师带领团队在小丽涉嫌介绍卖淫罪案二审阶段介入,经研究全案证据材料、听取被告人的陈述,发现案件证据确实存在重大问题。尤其是两位证人(也即所谓嫖娼人员)的证言存在虚假,刘某证言真实性与否也直接影响其母亲阿萍是否构成妨害作证罪。因此,刘校逢律师团队在二审中构建 "时间-地点-资金用途-证人证言" 辩护体系,为母女二人力证清白:

时间反证:认定介绍卖淫的主要依据为小丽的转账记录,但根据调查取证结果显示3月,卖淫女刘某和王某二人仍正常生活,未涉足色情行业;

地点疑云:申请法院调取刘某、张某的酒店入住记录,显示指控时段内无相关登记,所谓卖淫场所”缺乏客观证据支持;

资金溯源:通过宁某的微信聊天记录、滴滴出行轨迹,推测其长期从事笑气贩卖,转账金额与同期笑气市场价高度吻合;

证人证言:证人证言存在多处矛盾,且与辩护人搜集到的客观证据相矛盾,证明其证言受外界干扰,真实性存疑。

这些被忽视的细节,被刑辩团队通过 108 页 PPT 可视化呈现,让二审法官直观看到控方证据链的脆弱性。2022 年 3 月,F市中院以 "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" 裁定发回重审,首次动摇有罪认定。

庭审博弈

一、电子数据还原事件本貌

发回重审后,华象刑辩团队立刻启动 "数据打捞" 工程,在重重证据中抽丝剥茧,重组案情。通过恢复小丽及被告人宁某、张某、丁某、王某的手机电子数据及出行住宿数据,以及调取证人询问笔录的同步录音录像,重新收集整理了20组新证据,并制作185页PPT当庭质证,形成辩护人的证据逻辑体系,证实被告人陈述的真实性,最终促使检察院撤回起诉。

二、妨害作证罪的连锁逆转

母亲阿萍案情的转机,始于女儿案件的证据突破。

当小丽案证实证人刘某的翻供受外界压力后,其指证母亲阿萍 "利诱" 的证言合法性动摇。辩护团队此时抓住时机,指出两名证人的证言因为存在矛盾,且不能提供加强证据予以证,证人证言真实性存疑。

检察机关采纳 "两案联动" 审查思路,在小丽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后,于 2022 年 12 月将阿萍案退回公安机关。最终,警方以 "不应对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" 作出撤案决定,母女俩的司法困境画上句号。

本案的胜诉,展现了刑辩律师团队构建证据体系的专业价值。从单一转账记录到资金流向全链条调查,揭示 "证据碎片" 在不同场景下的多重解读可能。并且,通过关联案件卷宗交叉比对,发现证人证言矛盾点,打破控方 "孤立举证" 的思维定式。同时,善用调取证据申请、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权利,为实体辩护争取举证空间。

当司法裁判回归证据裁判原则,当华象辩护律师团队以 "工匠式" 精神对待每一份电子数据、每一处笔录细节,才让这看似坚固的有罪指控体系出现裂痕。这起案件不仅为母女洗清冤屈,更以实证案例说明:在刑事诉讼中,对抗的本质是证据逻辑的对抗,而正义的实现,往往藏在那些被反复推敲的证据细节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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