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校逢律师带领团队经过三天的“魔鬼式”高强度开庭,今天终于结束了庭审。之所以称之为魔鬼式开庭,是由于开庭强度特别大。
第一天:上午九点至晚上七点,中午三十分钟的吃饭时间,中间没有休息。(当天核对完笔录已经晚上九点)
第二天:上午八点半至晚上十点,中午三十分钟的吃饭时间,中间没有休息。(未核对庭审笔录)
第三天:上午八点半至下午四点,一口气,中间没有休息,中午没有吃饭,法官、检察官、辩护人、被告人全部人员连续坐了七个半小时。半夜仍然在核对庭审笔录。
这是有十堰市人民法院指定郧西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当地的涉黑案件。本案最大的焦点是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庭审过程非常激烈。因为这个案件从侦查到审查起诉,一直都定性为恶势力犯罪,后来又上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。
作为第一被告的辩护人,刘主任认为本案距离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有比较大的距离,人员不稳定,十三年通过犯罪获取的经济利益才十余万元,组织特征、经济特征非常不明显。同时,这个案件中,侦查机关诱供、指供、骗供、伪造很多,同步录音录像与讯问笔录差异很大。看得出来,侦查机关为了把这个案子打造成黑社会也是“下足了功夫”!依据多年的办案经验,此案“拔高”、“凑数”特征明显,希望法院能够顶住压力,客观公正做出判决!